在我们房屋买卖过程中,卖方进行一房多卖的情况也时有发生。这对于购房者来说肯定是不好额事情,在法律上也是不允许的,那么这种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呢?这就需要大家通过下面的内容来进行了解。
一、一房多卖构成刑事犯罪吗
一房多卖一般不构成犯罪。
《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》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,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、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、赔偿损失,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:
(一)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,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;
(二)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,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。
根据《物权法》第十五条规定,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,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,自合同成立时生效;未办理物权登记的,不影响合同效力。
对于这个问题大家都清楚了吧,在实际中这是比较重要的一点。
二、一房多卖要负刑事责任吗
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购房合同网签备案,其实网签备案主要就是为了防止开发商或者房东一房多卖,那一般一房多卖要负刑事责任吗?
一房多卖不要负刑事责任。一房多卖一般不构成犯罪,只要合同有效,买房人有权要求卖房人承担违约责任。《民法典》规定,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